转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招标通知

发布者:沈晓婷发布时间:2015-11-17浏览次数:304

各相关院系、科研基地:

20151111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第三批重大项目投标公告(附件1  )。本批投标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一、招标数量、投标要求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32个课题研究方向(附件2),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一般每项60-80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职称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2、在研国社重大项目、马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投标新。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三、投标材料

1、投标人下载并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1)《投标书》纸质文本9份,其中至少原件1份(建议定稿后做好相关签名,再复印8份,然后用印);(2)《投标书》电子文本1份(Word格式);(3)发送投标材料汇总清单Excel格式)。

2.投标材料由社科处审核用印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由其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基金处。

四、组织安排:

全国规划办投标截止日期为2016112省规划办和校社科处受理正式投标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请院系抓紧落实第三批重大投标的组织工作,首席专家和具体选题尽快报送社科处。为提高投标质量,社科处计划12月25日左右组织预评审,请投标人提前报送标书1份(同时发送电子件,以便社科处根据预评审需要打印)。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第三批投标书.doc

投标汇总表.xls

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招标课题研究方向.docx

专家信息附表.doc


注:本条信息也可在社科处公告栏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