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研究,矢志创新,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现启动我院2024-2025学年的研究生评优工作。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留学生、代培研究生、2025级春季和秋季入学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类型包括本次评选类型包括校级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和单项(学业成绩、学术创新、实践劳动、社会服务、体育美育)先进个人;院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我院可推荐三好研究生12人,三好研究生标兵1人,优秀研究生干部6人,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1人,单项先进个人各1人。拟评选的院级三好研究生以及优秀研究生干部总人数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30%。
名额分配预计如下:
荣誉级别 | 院级荣誉* | 校级荣誉** | ||
名称 班级 | 三好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三好研究生 (含标兵) | 优秀研究生干部 (含标兵) |
博士 | 4 | 3 | 3 | 1 |
2023级硕士 | 8 | 5 | 5 | 3 |
2024级硕士 | 8 | 5 | 4 | 2 |
研会 | 2 | 2 | 1 | 1 |
合计 | 22 | 15 | 13 | 7 |
*在获得院级荣誉的研究生中择优推荐参评校级荣誉。获得校级荣誉的个人不再保留院级荣誉称号。
**校级单项先进个人(学业成绩、学术创新、实践劳动、社会服务、体育美育)各班可推荐至多1人/单项至学院评审。
三、评比条件
评比条件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和《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9月12日前)。研究生本人依照评选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附件1《优秀研究生申请个人陈述》;
2、班级评议(9月14日前)。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需包含班级委员代表、党支部委员代表、团支部委员代表、学生代表;制定本班级评议方案并提交班级同学审议,依据方案进行民主评议后按照院级荣誉分配名额数推荐候选人;校研究生会、党联中心、研究生理论宣讲团、至善民兵连推荐的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人选同时参加评议,不计入候选人数。
3、学院评审(9月16日前)。学院成立研究生荣誉表彰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师代表、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其他院系专家等。候选人中拟申请校级荣誉的同学需参加评审答辩,每人展示时间3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小组结合个人陈述和答辩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提出拟推荐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研究生提交材料,学院汇总上报研究生院。
五、注意事项
1、评选、推荐应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衡量、宁缺毋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同一学年,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单项先进个人均互不兼得;
3、校研究生会、党联中心、研究生理论宣讲团、至善民兵连推荐的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占用学院名额,但申请人需参加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及公示,最终由学院层面推荐。
4、各年级于9月14日前将候选人的附件1汇总报送至邮箱seu_mar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