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2022〕190号)《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9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在培养计划规定学制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规定资助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其中,参评的研究生,已参加中期考核者须考核通过。参评的博士生,已参加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者,须考核通过。参评的硕士生,应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相应必修课程学分,且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
3. 参评的硕士生,若规格化成绩不满足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通过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的破格申请学生名单和材料报研究生院,经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具备参评资格。
(二)至善奖学金
1.研究生至善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规定资助的研究生以及港澳台研究生可参评。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在培养计划规定学制内,完成注册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并且每学期按规定完成注册。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2.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热爱学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其中,参评的研究生,已参加中期考核者须考核通过。参评的博士生,已参加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者,须考核通过。参评的硕士生,应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相应必修课程学分,且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
3.直博生按培养计划规定的时限修完必修课程学分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4.参评的硕士生,若规格化成绩不满足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破格申请至善奖学金,具体要求见《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细则》。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学生的破格申请材料,破格申请通过的学生方可参评。
5.同一学年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研究生至善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1.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情况,我院可评选教育基金会奖学金项目为郑格如奖学金。凡在培养计划规定学制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2. 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科研能力优秀,能起到表率作用。
3. 郑格如奖学金奖励要求:
一等奖: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
二等奖:品德端正、进步明显、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4. 同一学年内,教育基金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本年度我院评选奖学金名额及奖励标准如下:
国家奖学金:硕士3名(20000元/名),博士2名(30000元/名);
至善奖学金:硕士1名(20000元/名),博士1名(30000元/名);
教育基金会奖学金:郑格如二等奖学金(5000元/名)硕士1名,博士1名。
三、评审程序
1.破格条件认定。申请破格参评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的学生,根据《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提交《2025年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破格申请表》(附件7)、相关证明材料,经审定后方可具备参评资格。以上材料请发送至邮箱seu_marx@163.com。
2. 研究生本人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相应奖项申请审批表(附件3~附件5)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6)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上述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以上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提交,纸质版交新文科大楼1613-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eu_marx@163.com。
3. 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应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审(其中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参照《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期满后,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所有获奖学生的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4. 学校终审。审核通过名单提交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1. 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时间截止2025年9月30日。曾获奖学金者(不包含学业奖),其科研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奖学金的成果使用,科研成果自上次获奖清零后重新起算。
2.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学金不可兼得。参评奖学金使用的相关成果在之后年度的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等竞争性奖学金评审中不可再次使用。
3. 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以及评奖评优的申报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宋晓燕
副主任委员:陈硕、杨东
委员:院学术委员会代表、班主任、金曦、学生代表
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pdf
附件2、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细则.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