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通知

发布者:盛凌振发布时间:2012-05-08浏览次数:437

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5月8日9时至5月31日17时。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1日至22日。现将我校评奖申报组织工作和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各院系、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组织工作;申报人须及时进行网上填报,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及时报送院系审核、汇总(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社科处);社科处统一审核、汇总、签章,报送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范围:
 1.本省作者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①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著作、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普及读物、论文等(含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②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政机关采纳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内部成果(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2.少数成果发表(出版)时间可放宽到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但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届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附有关材料);③由三位同行专家(具有相关学科正高职称)推荐(附推荐文字材料)。
 三、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和决策咨询等15个学科评审组,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评审组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类。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类。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2.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为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2项成果。
 3.再版的成果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须有证明材料)。“丛书”以单本参评。系列论文可申报,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个人论文集可申报。
 4集体编著的教材、集体论文集不予申报。
 5.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五、操作程序: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org.cn/)省社科评奖平台,点击进入申报系统,按网络申报指南提示进行填报。评奖平台关闭前申报人可进行申报和修改,关闭后将不再运作。为避免集中申报系统繁忙,导致登录困难,请申报人尽早网上填报。
 2.书面材料:
 ①打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签署著作权承诺并签名。其中1份申报表由院系审核并盖公章,供学校存档。
 ②成果原件1 份(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复印件1份(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如申报著作类则提交原件2份。
 ③申报成果社会效应和评价材料2份,另行装订(封面格式采用申报表封面,将“申报表”三字改成“申报材料附件”即可)。
 六、申报受理:
 1.文科院系统一报送本单位报奖材料,并提交申报汇总表1份(盖院系公章)发送汇总表电子文件。其他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社科处。
 2社科处受理时间:6月5日。
 所有申报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省评奖办公室咨询电话:83312461 83321824
 社科处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2.申报汇总表.xls
  社 科 处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