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2012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盛凌振发布时间:2012-12-17浏览次数:461

 

关于做好教职工2012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2012-12-17
为了做好全校教职工2012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校所有事业编制人员及在站统招统分博士后,学校使用的非在编人事代理人员、派遣(租赁)人员、集体人员。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校级领导和党委组织部确定的考核对象不在本次考核范围内。
二、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聘期内每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评价,它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是对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实验、管理等工作中表现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能力、业绩的数量、质量、廉洁自律等的全面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依据。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努力贯彻客观公正,全面衡量、注重实绩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三、所有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在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东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另要按照《教师岗位考核积分办法(修订)》(校通知[2009]88号)进行本年度网上积分(登陆http://10.7.0.7或从人事处网页的人事积分进入系统),积分是年度工作量的具体体现,是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专职辅导员、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分别由学工部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考核。
四、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五、各单位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专职辅导员和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分别按岗位分类: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岗)15%的比例评优。专职辅导员、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分别由学工部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15%的比例评优。
六、考核结果为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单位岗位绩效津贴分配的主要依据。
七、公派出国、外借人员仍在原单位参加考核。新进教职工(签一年期聘用合同还未到期的)、内退人员、请假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但要在备注中说明。
八、各单位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东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和《东南大学2012年考核结果统计表》(本单位所有人员)交至人事处人事科(校机关的交至机关党委)。
九、其他事项
(一)《东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须用A4纸双面打印。
(二)考核表须用水笔(黑色或蓝黑色)填写,也可以打印,但必须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