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省社科基金“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盛凌振发布时间:2012-12-17浏览次数:320

 
各相关院系、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组织我省社科理论界深刻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部署,帮助和推动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准确把握十八大的精神实质,营造浓厚的思想理论氛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通知要求,经请示省委宣传部同意,决定组织实施省社科基金“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专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有计划列出一批重要选题方向,组织精干力量协作攻关,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新意的研究成果,为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提供支持服务。
    二、研究范围。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等,初步确定19个重要选题方向,力求联系江苏实际,突出重点。申报人结合选题方向,确定具体题目开展研究。
    三、组织方式。面向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公开申报和专家评审,立项课题列入201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经费从省社科规划专项资金中列支,研究成果主要是理论文章、学术论文和专著。
    四、申报要求。凡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列入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范围、撤项或中止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由申报人自行选择。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4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6万元。
五、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填写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从省社科规划网站下载或附件下载,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denglijianmei@163.com
截止时间:2013年1月7日(星期一),逾期不候。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联系电话:83793762
                                   社科处
                                2012年1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