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结项项目办理通知

发布者:盛凌振发布时间:2013-06-13浏览次数:381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下列2013年3-4月份提交验收申请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已顺利结项,请项目负责人到社科处领取证书复印件(原件归学校科技档案保存)和证书扫描件,并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社科科研管理系统,在结项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结项证书扫描件。经院系、社科处审核后,系统显示结项状态。结项尾款待教育部下达后办理,届时通知。
       已通过中期检查的教育部项目,随时可提交验收结项申请,鉴定期1-3个月。结项基本要求:完成约定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申报书一致,经费使用符合规定。专著已正式出版,系列论文正式发表不少于5篇,其中2篇为高级别刊物,研究报告为地市级以上部门正式采纳的,可申请免于鉴定;其余则必须组织5位同行专家(外单位不少于3人)进行成果鉴定后方可申请结项。
        附结项项目负责人:凌继尧    袁健红    刘云虹    邓小鹏    耿有权
  于向东    王文平    章旭清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