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丁媛发布时间:2013-12-13浏览次数:309

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各相关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公告》已正式发布。继续实行限项申报。申报时间2013年12月10日—2014年3月1日。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同时进行,两者不能兼报;两类项目在申报资格、经费管理、结项要求等方面也有很多不同。请院系提前做好统筹安排。学校申报组织具体部署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请予关注。
一、资助额度和研究周期:重点40万,一般和青年20万。基础研究一般3—5年,应用研究一般为2—3年。
二、申报条件与相关规定:
(1)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职务),或有博士学位。不具备者可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可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成员。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4)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国社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
(5)在研国社科项目、国家自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的可申请)。
(6)国家自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项目。
(7)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同时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9)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10)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相关材料下载:
 
      联系人:段梅娟  (四)83795192    (九)52090240      dmeijuan@126.com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