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丁媛发布时间:2014-03-25浏览次数:308

各有关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全省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拟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成果的要求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是201211日至20131231间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1.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申报时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一个专题以同一标题在同一刊物连续发表的论文,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4.论文集不能由主编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收录其中的论文可由论文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独立申报。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文学艺术类作品不能申报参评。

  (二)申报人资格

  1.参评成果的申报人须为成果的第一署名人,以课题组名义署名的成果由课题组负责人申报。

  2.申报人须是2012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人事关系在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3.每人限申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奖励至前3名署名者。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参评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及其电子版(电子版申报表不要选择右上角的提交表单,请直接保存,并以东南大学+姓名+哲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命名)。本年度申报采用PDF表单填报形式,请申请者参考《PDF表单填报指南》(附件2.

  2.申报成果一式2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成果登记号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汇总后反馈的登记号统一填写,申报人自己不需要加标签。)。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

  (2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4)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40项。请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排序,《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附件3)加盖院系公章后交社科处,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申报。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414(星期一)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社科处,社科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书》电子版打包(东南大学××学院+教育厅成果奖为邮件主题名)发送至denglijianmei@163.com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电话:83793762

附件:

    1附件1 教育厅成果奖申报表_申报人用表.pdf

2PDF表单填报指南.doc

3附件2 教育厅成果奖申报一览表.xlsx

4、附件3 奖励办法实施细则.pdf

                                   

                                社科处

                                                      2014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