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通知近日已正式下达。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下列要求做好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
一、年度检查范围和要求
2013年度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各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正确标注情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项目变更审批表》),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未按预期进度开展研究、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等问题的项目,学校将重点加强跟踪管理、督促整改,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年度检查提交材料:
①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至少1篇)。
②《哲社项目中检报告书》。
③《项目变更审批书》。
二、结项范围和程序
(一)结项范围:
2012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的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可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办理结项。也可同时对2011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二)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见附件,以下简称《项目终结报告书》,其中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盖章),同时将正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社科处审核。
学校社科处将对照《项目任务书》和成果原件,对项目负责人填报的《项目终结报告书》和成果复印件逐一审核,在成果复印件的标注处加盖部门公章予以确认。对审核未通过暂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项目变更审批表》,经学校社科处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凡2009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学校停拨二期经费。
(三)结项提交材料:
对通过结项审核并同意结项的项目,需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①《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其中1份以项目为单位,将每个项目所有的材料胶状成册,另报2份《项目终结报告书》备用),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盖章;
②填写《终结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同时将电子文件和《项目终结报告书》的电子文件以东南大学+姓名+基金项目结项材料为邮件主题名发送至denglijianmei@163.com;
③最终研究成果1套;正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社科处审核。(复印件须有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用彩色笔在目录和正文处标出作者姓名,同时将项目标注处用彩色笔画出。同时送原件到社科处以便审核)。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研究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计入研究成果。
2、需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任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书》并手写签名,经院系科研领导签名,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社科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3、2013年和2014年批准立项的基金项目,若已达到结项要求,也可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我校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逾期一律不候。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电话:83793762,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地址: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19房间。
请各院系和各部门科研秘书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附件:附件1 哲社项目变更审批表_distributed.pdf
我校结项名单——2009年项目、2010年项目、2011年项目和2012年项目
2009年项目7人:侯合银、祝虹、王玲艳、章荣琦、朱广宇、李鹏、蔡晓霞
2010年项目12人:王铮、陈军、涂亚峰、李宇青、何林、白朝晖、张魁、徐健、周宇、纪静、张力、张光珍
2011年项目9人:刘占召、钱芳、张静、宫海峰、施杰、王荣、宋晓燕、奚社新、何正球
2012年项目28人:谈红、曲颖、孙亮、李冬梅、朱菊生、刘作、蔡嵘、曹育珍、李黎、李晨、许博、周渝、羊笑亲、宋备、张宏、梅元清、高凯丽、许凤、易波、廖小琴、崔军、周龙英、杭文、张文静、罗磊、宋健刚、徐宏武、李智敏
我校中期检查名单——2013年项目28人:
李建梅、靳力、杨煜、郑桂玲、林哲元、王富宜、林谊、凌建辉、宋涛、薛扬、曾伟、赫云、冯伟、顾欣、崔岩、熊樟林、申艺苑、陈霞、俞琰、王超、张宁、刘鹃、丁小丽、江莉莉、宋美娜、袁煜昶、吴荣顺、汤顶华
社科处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