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7日,第六期读书会在九龙湖校区文科楼A座311室如期举行。本期读书会由许川同学担任主持人,刘文豪和许丽两位同学报告,吴常幸和葛兴旺两位同学进行点评。
首先,刘文豪同学就近段时间所读书目《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发表了题为“社会契约思想演进历史”的读书报告。在报告之初,她首先对社会契约一词的提出、社会契约说以及社会契约论作了界定并区分了主要不同。她以古希腊的伊壁鸠鲁为分界点,对自此以后的社会契约思想发展脉络进行了梳理。主要对伊壁鸠鲁、莫奈(法国)、霍布斯、洛克、格劳秀斯、斯宾诺莎、普芬道夫、卢梭、康德以及近代的罗尔斯的社会契约思想或精神作了分析并作出了比较。认为社会契约思想发展呈现出由解释国家产生到保护个人权利再到对政府的监督和否决权的演进曲线。
随后,许丽同学就近来所读书目《自由的权利》([德]阿克塞尔·霍乃特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作了题为“正义论作为社会分析”的读书报告。首先她对该书的作者和内容作出了简单引入,并介绍本书的研究首要出发点是社会每个基本领域所体现的价值、其研究方法是规范性重构以及研究的结论是对于社会正义的未来要求,能够有一种清醒的认识。其次,她着重讲解了理解作者构思的一种正义理论的四个先决条件或前提的具体内涵。最后,她解释了对正义论作为社会分析的理解,并与大家一起讨论了自由与正义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
本次读书会历时两个小时,报告人认真的准备以及精彩的讲解,给大家了一种既是温故知新,又是分享新知的最好机会和平台。点评人就报告中的优缺点及其不解向报告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报告人亦就其内容进行了全面作答,使得整场读书会在交流、探讨和互动的氛围中落下帷幕。(许川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