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寒假及春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丁媛发布时间:2015-01-19浏览次数:393

转校发〔2015〕19号文,全文见关于2015年寒假及春节放假的通知.doc

根据校历和上级通知精神,现将本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春节放假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研究生寒假自1月26日至2月27日放假5周,2月28日、3月1日报到注册,3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由该院自行安排。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及开学报到等工作。
  二、本科生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本学期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三天内上网录入成绩或将成绩单送至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助理须及时登录学生成绩,以便学生网上查询;一年级学生成绩单连同致家长信需及时寄给每位学生家长。
  三、研究生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期末考试(考查)工作。研究生公共课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十天内上网录入成绩,并将成绩单原件交培养办;专业课考试(考查)成绩在考试(考查)结束后十天内上网录入成绩,并将试卷、成绩单原件交给开课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以便学生网上查询。
  四、教职工从1月29日至2月26日安排轮休,2月27日(星期五)正式上班。后勤保障部门及各相关企业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同时,要妥善安排好职工的休息。寒假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保证正常公务活动的进行,并于1月23日前网上填报值班人员名单。


学校主要部门假期值班安排

财务处关于2015年寒假值班安排的通知.doc

档案馆2015年寒假值班通知.docx

关于总务处2015年寒假放假的通知.doc

保卫处2015年度寒假值班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