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者:李伊萌发布时间:2020-10-10浏览次数:942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通知〔2012143号)规定,现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优良,其中硕士生的学位课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科研成果显著。


  二、申请材料及评分标准

1、课程成绩以研究生院提供的规格化成绩单为准占比30%。

2、科研成果,占比50%。

(1)其中发表的论文,普通论文5分/篇,CSSCI论文10分/篇,权威期刊论文20分/篇。(补充规定:SSCI论文50分/篇,SCI论文50分/篇)

(2)主持课题,省级20分/项目,校级10分/项目。

(3)参与学院(包括智库、基地、思创中心等平台)的课题、学术任务、写作任务:2分/项目或1分/每千字。

(4)参加校际学术交流活动,学术会议2分/次;发表会议论文,2分/篇,两项可叠加。

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综合素养积分期末考核(见附件2),占比20%。

4、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时间截止到2020925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其申请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时的成果使用。

  

、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附件1以及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至zhouli19_80@163.com  纸质版的原件和复印件最迟于30日中午前交到院办。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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