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李伊萌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832

一、评选条件

根据校发通知,本次奖学金评选项目为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奖励基金

全日制硕士生中2019、2020级硕士生可参评。全日制学制内博士生中,2021级春季入学及更高年级博士可参评。成果只限于入学以后。

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奖励基金:金额为8000元,共2个名额,硕博各一个,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均可参评。在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每位研究生同一学年原则上最多获得一次奖学金(不包含学业奖),已获2021年国家奖学金者不参评。 

二、评选要求

1、评分标准参见“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2、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时间截止2021年11月12日。

3、曾获奖学金者(不包含学业奖),其科研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奖学金的成果使用,科研成果自上次获奖清零后重新起算。

三、评审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研究生科研成果(封面、目录、首页)、获奖证书等材料。

2、纸质版材料(科研及获奖等证明材料)11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至文科楼A316,电子版材料11月12日下午17:00前(附件1)发至huangrui812@seu.edu.cn,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学号-姓名-硕\博-2021年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未按规定时间上交两项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奖学金申请。

3、经评审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公示期满后,将评审结果及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其他

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在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以及评奖评优的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附件1 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