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迎联:协同发力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发布者:李伊萌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10

  收入分配是关乎民生福祉的核心问题,分配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对实现共同富裕至关重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分配制度纳入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并将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作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战略抓手,为奋进新征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需要建立健全共建创富的初次分配制度、共享促富的再分配制度、共治助富的第三次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融合互补、协同发力的新分配格局。

一、以共建创共富

  共同富裕是共建共创的富裕,激发各种生产要素竟相参与财富创造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如果只有生产要素的单向投入,没有合理的分配制度使这些要素提供者得其所偿,生产要素就会撤离生产过程,财富创造就会中断。初次分配作为在生产要素提供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其意义和作用在于向生产要素提供者支付与其要素贡献相称的报酬,以激发各类生产要素参与财富创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达成财富共创的合作秩序。市场定价机制决定生产要素价格,充分体现各种生产要素的功能与价值是初次分配实现社会财富生产和分配有机结合的内在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深入,技术、信息、数据等逐步成为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在效率机制的作用下,对劳动力等缺乏供给弹性的要素造成“分配挤出效应”。要素市场不健全、城乡二元结构、垄断、机制不当干预等多因素影响也加大了要素收入的不合理差距,打破了财富共创共享的良性循环。因此,解决要素收入不公问题,让要素投入与其回报形成合理的匹配关系,就是初次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着力点。具体而言,要抑制资本要素的强势地位,扩大按劳分配的比重,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强化劳动者自身要素积累,提高非工资性收入。尤其要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还要盘活农村闲置要素,激发农村集体经济潜能,拓展农村居民增收渠道。此外,要规范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防止形成资本独大的断格局,保障公众对数据要素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权。

二、以共享促共富

  共同富裕既是社会财富的增长,也体现了财富共享的包容性和均衡性。在初次分配中,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保障了生产效率,从而促进社会财富的持续增长,但市场机制形式上的机会平等与规则公平也不可避免地导致财富享有的不平等与不公平,使初次分配无法达成完全公平。科学合理的再分配可以促进财富共享。再分配是政府在要素收入的基础上运用税收、社会保障、社会福利、转移支付等手段,对社会财富进行再次分配,以缩小初次分配造成的收入和财富过大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部署必须形成以“共享”促“共富”的再分配制度。从促进共同富裕的角度看,应强化政府再分配职能,提高再分配政策工具调节力度和精准性。首先,要改革完善税收制度,加强对金融、房地产、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税收征管,适时征收遗产税,健全分类与综合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制度,增加高收入者的税收,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其次,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基础教育体系建设和投入,扩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统筹水平,提高财政补贴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比例,推进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设立医疗补充制度性保险。最后,要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增加对农民和困难群体的直接补贴。

三、以共治助共富

  再分配虽然能够有效缩小总体财富差距,但我国人口基数大,还有很多相对贫困人口,仅靠政府再分配难以完成个性化、多层次推进共同富裕任务。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共同富裕呈现出新的特征内涵,政府帮扶相对贫困群体普遍致富的政策空间有限。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主体长期扎根于社会基层,更能敏锐地把握相对贫困群体的需求,加以有效回应。这些社会主体在政府引导下,通过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形式进行第三次分配,从而弥补再分配不足。第三次分配本质上是全社会共同推进共同富裕的事业,其健康发展需要社会力量通力合作,形成资源互补、责任共担的共治合力。当前,第三次分配领域的合作共治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人们的慈善和志愿服务意识薄弱,影响了合作共治的稳定性和深广度;慈善组织数量和规模不足、机构僵化、行政色彩浓,制约了合作共治的潜力;政策架构不健全,动员、激励和监管不足降低了合作共治的效率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大力弘扬慈善文化,表彰慈善先进,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第三次分配: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慈善项目,以提供办公场地、设立孵化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慈善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丰富第三次分配的形式;以数字技术赋能,拓展第三次分配的大众参与渠道;完善股权、劳务、无形资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慈善信托及相关捐赠的税收减免政策;制定第三次分配主体诚信自律规则、从业者行为规范和志愿者行为标准;推进以信息公开为重点的监督体制,完善关于第三次分配合理性和效益的政府与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保障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作者:孙迎联,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来源:2024年03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报》第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