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和2024级研究生新生(2024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除外)。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类型包括本次评选类型包括校级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和单项(学业成绩、学术创新、实践劳动、社会服务、体育美育)先进个人;院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拟评选的校级三好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三好研究生标兵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每项单项先进个人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拟评选的院级三好研究生以及优秀研究生干部总人数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30%。
三、评比条件
评比条件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2024年版)《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和《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
四、评选流程
1、研究生本人依照评选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附件1《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2、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需包含班级委员代表、党支部委员代表、团支部委员代表、学生代表;制定本班级评议方案并提交班级同学审议,依据方案进行民主评议后确定候选人;
3、学院研究生荣誉表彰评审工作组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确定拟表彰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评选、推荐应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衡量、宁缺毋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同一学年,校级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单项先进个人均互不兼得。院级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兼得,获得校级荣誉的个人不再保留院级荣誉称号。
3、学校武装部、研究生会、党联中心、研究生理论宣讲团推荐的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占用学院名额,但需参与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学院研究生会和宣讲团推荐的人选不占用班级名额,但需要参与班级民主评议。
4、各班级于9月11日前将拟推荐人选的附件1和附件2《拟推荐优秀个人信息汇总表》(按顺序排名)报送至邮箱seu_marx@163.com。
本次名额预计分配:
荣誉级别 | 院级荣誉* | 校级荣誉** | ||
名称 班级 | 三好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三好研究生 (含标兵) | 优秀研究生干部 (含标兵) |
博士 | 4 | 3 | 3 | 1 |
2022级硕士 | 10 | 6 | 5 | 3 |
2023级硕士 | 8 | 5 | 4 | 2 |
研会 | 2 | 2 | 1 | 1 |
合计 | 24 | 16 | 13 | 7 |
*依照各班级院级荣誉评选上报名单排名,依次选择前n名同学推优至校级荣誉。获得校级荣誉的个人不再保留院级荣誉称号。
**校级单项先进个人(学业成绩、学术创新、实践劳动、社会服务、体育美育)各班可推荐至多1人/单项至学院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