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永胜、毛明娟:文化产业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

发布者:李伊萌发布时间:2024-09-19浏览次数:10

摘要:文化产业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兼具经济属性、社会属性与文化属性,其内蕴的本质属性使其成为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动能。文章指出,目前,文化产业的发展面临一些问题,导致其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面临一定现实挑战,如文化产业效能不足、文化产业数字鸿沟、文化产业价值弱化等。基于此,推进文化产业效能发挥、推动文化产业数字生态优化、打造文化品牌,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文化产业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


关键词:文化产业;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文化软实力;习近平文化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文化产业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兼具经济产业和社会事业属性,具体呈现为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其发展紧扣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精髓要义和演进脉络,为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重要动能,塑造着新时代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新样态。


一、文化产业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理据


(一)文化产业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创造物质条件

物质财富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必要前提。“当人民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民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如果物质财富没有处于富足的状态,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也难以实现。马克思认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增加物质财富有赖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文化产业归根到底是一种经济业态,是经济高度发展的有力杠杆之一。

作为精神性与娱乐性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与消费活动,文化产业具有创造经济价值的直接规定性。如果不能创造财富,文化产业将难以维持产业的自身发展;唯有创造出真善美的优秀文化产品,文化产业才能收获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财富创造是文化产业的基本能力,经过精神内容的创造阶段,即产业基础资源的价值形成过程、产业经济价值的实现阶段和精神产品的价值衍生阶段,文化产业的经济价值得以实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以下简称“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9515亿元,比上年增长8.2%。分领域看,文化核心领域实现营业收入83978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对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93.3%。文化相关领域实现营业收入45537亿元,比上年增长1.5%。上述数据表明,我国文化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文化服务业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文化产业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文化产业不仅仅发挥了自身的经济效能,其经济价值还具备网络效应。随着“文化+”与相关产业的跨界融合,精神内容不断从文化产业向其他相关产业进行移植和复制,催生出更大规模的价值衍生品,由此带动了农业、制造业、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繁荣发展。由是观之,文化产业以其强大的财富生产能力创造出丰富的物质文明,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奠定丰厚的物质基础。

(二)文化产业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输出公共产品

“共同”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和必备要素。在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精神享受和精神获得是表征精神生活质量与发展高度的重要标识。“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是重要的文化供给端。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乎精神文化产品的供给,关乎精神生活的富裕程度。”作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实现的基础性与制约性条件,公共文化服务是提升全民精神享受与精神获得的前提,文化产业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输出载体,公共服务便构成其基本功能之一,体现了文化产业的公共性。这种文化公共性以其显著的社会效能持续赋能全民精神生活共享过程。

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增加社会公共服务的基础,提供优质充足的公共文化服务离不开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繁荣。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呈现了其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融合发展的立体动态现实逻辑,其中的文化管理模式、文化生产技术,以及相关精神文化产品,具有公共性、大众性和服务性的基本特征,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效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根本目标就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精神生活享受的需要,服务于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根本价值”。

文化产业所创造的文化产品与公共服务,在视域观照和运思逻辑中都偏重于全民的精神享受,引导着全民精神世界的生成方向与主要进路。一方面,文化产业直接把文化因素融入人的精神世界与精神生活,满足了不同群体多样化差异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另一方面,文化产业通过营造和谐多样、愉快包容的公共文化空间和文化生活氛围,持续优化精神享受的现实场域。文化产业将公共文化空间嵌入人民各种生活场景,给予人民一种独特的精神享受与精神获得,诸如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商业书店等特色鲜明的公共文化空间都充分发挥了精神熏陶的重要功能,不仅释放了人民的文化需求,也为前来游玩的游客们提供了丰富的文化体验。

(三)文化产业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价值实践

“精神富裕”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特征之一,其应然样态是全民不断满足自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要而呈现出来的完善的精神发展状态和幸福安宁的精神生活状态,这不仅拥有理论要旨的深度,更具有实践意涵的高度。文化产业具有天然的文化价值属性,其区别于其它产业的独特特征就在于其不仅仅是物质化的生产和消费,还是一种传播思想、精神和价值的文化活动,在本质上属于一种意义和价值的生产,这既是贯穿文化产业的价值主线,也是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思想指引和价值引领。随着文化产业的精神生产,文化产品被赋予了特定的文化价值与精神内涵,核心价值观不断凝聚、表达和传播,不仅满足了人的精神需要,而且以独特的“讲故事能力”形塑着人的精神观念和价值理念,改变着人的生活方式,塑造着人的理想精神生活样态。

文化产业深层的、内在的价值取向旨在充盈人民精神世界。其一,文化产业为构筑人民整体精神生活样态提供精神源泉。精神生活样态依赖于文化产业的价值属性,作为实践活动,文化产业具有传播力强、渗透力强、精神融入性强等特征,其内蕴的文化价值为人民提供丰富的精神养料,引领着每个人的精神步伐。以故宫系列的大型纪录片《国家宝藏》《上新了故宫》《我在故宫修文物》为例,这些纪录片以每一件文物背后的故事和人文精神激励着人民,其深刻的文化内核使得生命的深层意义为之彰显,真正让文化与民同乐。其二,文化产业为构筑人民整体精神生活样态提供现实动力。毫无疑问,文化产业本身就是一种精神生产力。借助文化产业的生产和传播,一定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文化审美、生活方式得以大范围地发挥作用,指导、调节和充盈着人民的精神世界,必然助力人民的精神生活样态向更高级的精神生活样态递变。人民群众不断选择、追求、创造、共享文化产品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建构性认同实践,是不断生成精神生活方式与构筑精神生活样态的过程。

二、文化产业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挑战


(一)文化产业效能不足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与人民的文化参与创造息息相关。“精神方面的贫困也就是文化贫困”,文化产业效能所映现的是文化产品有效供给所达到的程度,包含文化产品的量与质两个因素,而核心是有效供给,表征着人民参与文化创造与享有文化成果的程度。从生产和消费的环节来看,文化产业供给文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以人民群众的需求数量和需求层次为前提。唯有如此,才可谓“有效供给”,在某种意义上,即意味着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把人理解为“文化的动物”或“符号的动物”,在文化创造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创造的文化世界中,人实现了真正的自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文化参与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其动力源泉来自于自身精神享受的需求。人民群众只有广泛地参与精神文化创造与文化消费,精神自我才可能得以独立,精神生活才有可能得到积极健康的发展。由此可见,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与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息息相关。文化产业是精神生产的当代形态,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在物质、经济因素之外,还须兼顾文化公共性,发挥文化事业的导向性和引领性,文化产品要符合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遍认同,从而有利于促进精神共富。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整体效能尚存在不足,产业供给的规模效能有待提高;文化产业之间未能有效联合,呈现出单独与分散的发展状态,产业融合效能还未充分发挥;文化产业链向创新型和高端方向发展不足;文化产业效能转化能力相对缺乏,还存在着文化资源丰富与文化产品单调的状况;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的供给结构与消费需求结构之间的错位还比较明显,文化产品在文化市场中的自由流通与优化配置遭遇一定阻碍。以上诸问题表明我国文化产业机制有待进一步调整和改革,意味着文化产业效能仍有不足,产品的有效供给与人民群众的需求数量和层次存在差距,从而不仅制约了人民参与文化生产的热情、机会和效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民对精神文化需求潜力的释放,也影响到人民参与精神文化消费的质量。

(二)文化产业数字鸿沟

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带来了文化产业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链条变革,文化产业数字化进入全面提升阶段,增强了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命力,满足了人民对精神生活的新期待。但与此同时,文化产业的数字鸿沟也可能扩大。

其一,模糊意识形态边界。文化产业具有天然的意识形态属性,这是决定文化产业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根本要素。如果对于数字技术不加反思地全盘接收,必然诱发意识形态风险,从而模糊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与要点。其二,数字文化产品消费的盲目性侵蚀人的精神主体性。数字化、虚拟化以及智能化的数字文化产品在生产、交换流程中形成,数字文化产品消费的盲目性容易使人们的文化视角发生偏移,从而造成对文化产品价值内涵的片面认识,影响到人民精神境界的整体性提升。信息茧房效应使得部分民众深陷信息构筑的茧房,可能带来思想封闭化、价值偏执化与视域狭窄化,限制了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自由充分发展。其三,文化产业数字鸿沟可能加剧精神生活资源获得的不平衡,引发精神隔阂。在区域空间上,全新的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网络结构还未形成,精神文化资源在地理格局分布上无疑存在着差异性,文化产业数字化加大了区域间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差距。在文化资源的消费上,我国对老年人、残疾人乐享数字生活的保障力度显著增强,但网民结构主要以年轻群体为主,群体间数字鸿沟依然存在,从而影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

(三)文化产业价值弱化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精神为生产要素的经济活动,它面向和影响的是人民大众的精神和心灵,被赋予了与国家、时代及人民精神发展特征相契合的思想与价值。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文化产业出现了一些虚热与泡沫现象,其中内蕴的价值属性与文化属性相对弱化,这在某种意义上可能诱发主体的精神困顿,阻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推进进程。价值含量不高、缺乏积极精神指向的文化产品是难以塑造出丰富完满的精神世界的。当前,诸多亚文化凭借机巧的内容创意与奇特的文化形式受到大众的青睐,产品本身缺少深入的价值思考,对主流文化价值传播效力造成一定程度的消解。

文化产品创新不足依然是文化产业价值弱化的根源所在,文化产业的创意产品和创意服务仍然呈现相对落后态势,文化业态在向纵、横演化过程中,文化产品的创意含量与价值创新没有产生同步的延伸效应。低端的文化供给“产能过剩”,高品质的文化供给较为匮乏。传递正能量、彰显文化自信的数字文化产品占比不高,不利于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的丰富。以影视、动漫等行业为例,一些作品创作理念相对固化,本土文化创意不足,原创性与引领性的文化成果稀缺,产品存在同质化、空心化问题。部分文化企业在发展中缺乏文化立法规范,追逐利益而丧失了道德底线,不同程度地追逐“眼球文化”“流量文化”,大量的数字化文创产品为获得更好的销量开始“碰瓷”网络“流行梗”,形成了片面追求数字文化产品经济效益的局面。这不仅阻碍了文化产业的价值创新与发展,也阻滞了人民精神生活状态向更高、更新状态进阶。

三、文化产业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路径

(一)发挥文化产业效能,挖掘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动能

文化产业实践是文化生产、文化传播、文化消费、文化管理四个环节共同参与创造的过程,基于这四个方面全方位激发文化产业效能,加快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是充分调动全民参与文化产业建设与文化成果享受积极性、挖掘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动能的内在要求。

精神生产是满足人的基本需要的特有方式,是丰富人的享受需要的源泉,是提升人的发展需要的确证,文化生产处于文化产业环链的上游,直接影响着大众的文化参与机会与文化享有的质量水平。一方面要以新质生产力引领文化产业全面改革,确保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目标、有方向、有市场。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从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创新型转化;加快形成集群式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促进文化产业的规模发展;借助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天然耦合关系,不断丰富文化产业新业态,助推新型文化业态与精神世界的融合创新。另一方面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充分挖掘传统文化资源,活用历史文化元素,为人民群众更好地提供文化产品,确保文化产业符合人民精神需求、实践需要和时代精神内涵。

优质文化产品和优良信息的传播有助于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建构积极健康的社会群体心态。要增强文化传播中的文化自觉自信,引导人民辩证合理地对待外来文化产品,积极参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传递正能量的文化精神。

文化消费是文化产业环链的下游,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文化消费来实现。要优化文化产业的消费结构,合理引导人民参与基础型、智力型、发展型和娱乐型等文化消费的比例。同时,要引导文化消费过程中积极正向健康的需求释放,创造新的文化增长点,实现人民精神世界的全面满足。

文化管理在提升文化产业效能方面作用巨大。要以科学发展观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监督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时整顿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文化行业,促使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同发展,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参与权利。

(二)优化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壮大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增量

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发展使人们精神生活的空间得以拓展,品质得以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数字鸿沟引发的社会与道德问题,拷问着当下的文化产业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赋能效应。这就要求必须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优化,使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实践展开与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理路高度契合,从而壮大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增量。

一要优化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布局,弥合数字鸿沟。数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志着一个地区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既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加强不发达地区的数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又要建立跨省之间的数字联动机制,推动数字技术向各地区文化产业的全面化、系统化、深度化渗透,重塑产业结构形态,弥合城乡与区域之间的数字文化资源差距,真正实现文化资源的跨时空共享。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有赖于人民文化权益的正当享有与有效保障。技术能力的更新能够提升人民对数字文化资源的全面感知和有效体验能力。要加强数字技术应用的大规模普及性教育培训,同时保障各种群体的数字服务和支持,确保各个社会群体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到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共享产业发展成果,缩小群体精神生活差异。

二要完善文化产业数字化治理体系,提高数字化文化产业的生产运营管理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科技创新的落脚点,把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通过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打破资本逻辑的技术垄断,逐步健全完善文化产业数字化治理体系。

三要增强人民主体性,避免数字陷阱。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作为人生存发展的完满精神生活形态,必然强调人的主体性。要筑牢维护文化安全意识的技术防线,强化数据安全底线。增强人民在数字文化创造、精神建构和数字交往中的主体自觉,有效驾驭技术,积极探寻文化产业数字技术与价值引导的契合点,凸显数字文化产业的精神内涵。

(三)打造文化产业品牌,厚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优势

精神生活的充盈富足取决于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内在价值。随着文化产业形态的逐步发展,文化业态的迭代更新,文化产业极易发生价值偏移,从而诱发精神困顿。优秀的文化产业品牌有着强大的精神力量、深厚的精神底蕴和高尚的精神境界,确认并承续着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诉求与终极理想,是激活文化产业创新活力、厚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优势的重要路径。因此,我们要致力于打造优秀文化产业品牌,着力思考文化品牌、文化构建与价值选择的内在逻辑,生产更多内容鲜活和价值深远的文化精品,反对和抵制“躺平文化”“饭圈文化”等不良文化样态。

一方面要确立文化产业品牌的精神定位与价值立场。文化产品的精神定位与价值立场既关涉文化产业发展的观念形态与意义生成,又关乎人民大众的情绪体验和精神风貌。西方文化产业的资本逻辑造就了人的精神危机,“‘现代性的真正问题是信仰问题’,亦即‘精神危机’”,这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严重偏离。我国文化产业旨在促进符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文化产品生产,在本质上体现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意识的优越性和世界文明意义。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为原则,把握人民的精神生成发展规律,确立文化产业品牌的精神定位与价值立场。

另一方面,传播文化创意和精神内涵成为文化产业品牌建设的第一推力。根植在文化品牌中的文化创意与精神内涵,能够使各文化圈的主体找到精神依托,使他们在文化滋养中培塑文明素养、审美层次与精神境界。例如一些国风文创产品就很好地诠释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融合,本质上体现为文化产品创新和文化创意与现代年轻人新的精神需求的契合。因此,以主流文化为引领,以大众文化为依托,以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以传统文化资源的深层元素为素材,结合时代发展特色与趋势,从模式特色、服务特色、体验特色出发,确定文化产业品牌发展方向和内容格调,使文化品牌升空,文化精神落地,在文化品牌与实际的精神意义之间实现完美融合,才能真正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赋能增效。


作者 :陆永胜,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东南大学基地研究员;毛明娟,东南大学中华文化与21世纪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来源:《国家治理》2024年第15期